各位作者,审稿专家:
接单位财务科通知,因每年需累积报税,故作者稿费与专家审稿费从今年开始每年统一发放一次。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,本刊所发的作者稿费和专家审稿费将由作者和专家缴纳个人所得税,金额将由本刊统计后通过邮箱告知各位作者和专家,按此金额报税并将电子税务发票发送至本刊邮箱,由我单位财务科向各位作者和审稿专家发放。不同省(自治区)的作者和专家可下载当地税务APP后报税。
个人报税时间:每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截止
稿费和审稿费发放时间:每年十一月下旬
我单位的报税资料: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纳税人识别号:1265000074224934XX
地址: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38号
电话:0991-2627350
开户行: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
账号:9919 0233 4910 906
行号:30888 1029 026
《疾病预防控制通报》编辑部
2019-07-05